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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轻信熟人,毕节两男子买了便宜房,谁知……

直通百姓 2022-03-30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

是人生大事儿,

毕节的彭先生和谭先生,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

通过熟人介绍各购买了一套房子,

并且还交了首付,

然而,今年十月份的时候

他们发现这个熟人突然联系不上了。



彭先生一直在健身房工作,卖房子给他的人名叫罗浩,是他们健身房的会员,由于罗先生一直在健身房坚持健身已经近三年,平时晚上健身完之后,他们也会小聚,所以彭先生觉得他们已经很熟了。当罗先生向彭先生和谭先生推荐房子时,他们只是简单的询问了房子的来源,便决定要买房了。



彭先生:

当时叫罗浩的这个人,给我们介绍说他哥叫范贤明,是玉和楼经典时代的开发商,因为罗浩在他公司里面上班,平时是不发工资给他的,说的是拿三套房子给他作为报酬,他就把那三套房子低价卖给我们,然后我跟小谭就一人买了一套。



彭先生说,罗先生称房屋的造价是1800元一个平方,罗先生也说实话要赚一点钱,所以,最终卖给他们的房价是2200元一个平方。同时,也带着彭先生和谭先生去看了房子,当时只有一栋已经修了五层,其他几栋楼还处于未动工的状态,看了房子,他们三人还去了施工方的办公室看了图纸,了解户型,看了施工许可证等内容,这样一系列的程序下来,彭先生和谭先生彻底的放心了,便签了合同,交了一部分首付款。从2017年底到2018年8月份中旬,彭先生他们陆续付清了自己的首付款。



彭先生:

2018年的八月份小罗浩带着我们和我妻子去了松山路的建行二楼去办理按揭,当时就把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复印件都交给了小罗浩,等他全部交到了柜台去之后,我看他跟柜台上的工作人员交代了一些事情,但具体讲了什么没有听清楚,回过头他就跟我们说,一两个月之后银行大概就会打电话通知我们,直到第三个月了,我去银行问,银行说的是玉和楼没有到他家办理按揭,没有合作关系。

得到银行这样答复后,引起了他们的重视。之后,罗先生慢慢的不太跟彭先生他们见面了,直到十月份,他们彻底找不到罗先生了。彭先生先后去了玉和楼小区的售楼部,施工方办公室和房开商寻找罗先生,并了解玉和楼的相关情况。谁料,售楼部根本还未投入使用,施工方称只是认识罗浩,房开商称罗浩不是里面的工作人员。彭先生和谭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是不是上当受骗了?



记者:全程都只是他一个人在介绍吗?还是有一些别的工作人员陪同一起?

谭先生:没有,当时就他一个人,他跟我们说是销售部门还没有投到标,他们还没有找到销售部门,过几天他又说销售部门已经建好,他就说了这些。

彭先生 :施工许可证看了售房许可证没看。但是他跟我们说的是有,在办,说他们卖的房子都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我们当时也没有留心眼,就相信他这个人了。让我们把钱全部交给他的时候,到今年的十月份,就联系不上他了,去公司里面找到里面的工作人员就说,这个合同,公章都是个人伪造的,他们就不承认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彭先生选定房屋的首付款是7万7千元左右,谭先生房屋的首付款是5万1千元左右。这些钱都是他们东拼西凑跟亲戚朋友们借来的,对于他们来说是很不容易的。之后,他们也赶紧报了案。



彭先生:全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我自己一分钱都没有,现在就是朋友的钱也还不了,房子也得不到。

谭先生:这里面有一部分是自己工资,有一部分是家里面出的,也很重要,因为是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随后,帮忙小组与彭先生他们一起来到了玉和楼小区,售楼部确实是还未投入使用,后面的房屋才修到一半,在现场我们随机问了一些施工工人,他们都知道彭先生的事儿,但是他们都说不认识罗浩这个人。

彭先生:当时开收据,他就是在这里开给我的。看房子的图纸是在前面的一个办公室里,我选的是现在看到有塔吊的那边的那一栋。

记者:当时你们来的时候这边都已经修成这个样子了吗?

彭先生:我们来的时候,这一栋已经是这个样子了,那一栋正在打基础。

根据彭先生他们的介绍,我们找到了玉和楼小区的房开商的住所,十分钟后房开商负责人范先生的妻子邹女士开了门,并向我们解释了这件事情。根据收据上开单人名字周某,邹女士解释,后面两个字一样,但是姓氏不同。



范总的妻子  邹女士:

是朋友家的儿子,我也不是这个名字,我的邹也不是这个周,是包耳邹,因为当时就给他爸爸妈妈打电话了,说是没有在这里,在菲律宾。后来因为售房,我们公司是合作,我们是全部交给建设方的,建设方来负责的。建设方也接到有这种投诉的,我们也跟建设方说了,凡是拿来的都请他们去起诉,向法院起诉,要把他追回来。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情况。因为他全部都是私刻我们的章,但是又和我们的章不一样,我们的章是备案了的,公章什么的全部都是备案的,都和我们不一样,我们也没有合同专用章,也没有收费章,都没有这些章。



由于彭先生和谭先生都到过施工方的办公室里看过图纸,而且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阻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了弄清楚这件事,帮忙小组也来到了浙江宁河建筑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找到了负责人王成宝。他解释,因为罗浩跟房开商认识,跟他们也认识,一直以为他要承包里面的工程,所以他要求看各种图纸的话,这边的工作人员也从不阻拦

浙江宁河建筑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负责人  王成宝:

因为他是认识的,他要做水电啊什么的,要看看图纸啊是这样的,因为我们有些工程是分包包出去的,人家要过来看图纸,这个我们都是允许的。

为此,我们帮忙小组也带着彭先生去了本芳律师事务所,请何华律师为他们解释整件事情并提出相关建议。何律师建议,彭先生的这种情况,目前最好是通过公安部门立案进行处理,同时提出了建议。



本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华:

首先购房人在买房的时候要确认,所购房屋和这个项目是否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只有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认购,合同才是有效的。其二,现在的商品房预售,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要迅速让房开商进行网签,避免一房二卖。第三点就是在交易的时候,销售人员或者代理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的时候,合同要与公司进行签订,要先审查所盖的公章是部门章还是公司的印章,一般来说公司的印章上面都有代码证。在交款的时候为了交易的安全,最好通过刷卡进行交易,因为银行的存根票据上,它会体现公司交易对象的名称,这种情况确保以后留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收取的款项,同时要有公司出具财务专用章。



小编也提醒小伙伴儿们,

买房是人生大事,大家在买房时,

一定要查看房开商的“五证”

最好多次去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

以此来避免出现像

彭先生和谭先生这样的情况。 


记者:彭一端      陈春梅

编辑:冷丽娟      责编: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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